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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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学院党委职责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12   浏览:

院党委在本院工作中起政治核心作用,支持本院院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院的执行。
  二、参与制定本院发展规划,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院长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四、领导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本院党政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培养、考察工作。参与讨论决定本院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毕业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组织推优评先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
  五、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计划,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教育、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严肃党的纪律,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领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
  七、做好统战工作。
  八、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九、对本单位业务、行政工作实行保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