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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学院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12   浏览: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校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际,对党支部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主要包括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党员联系党外群众制度、党员联系班级寝室制度、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

二、坚持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党支部要指定正式党员担任一个或几个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教育。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要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通过和本人谈话、听取其思想汇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向入党积极分子提出希望和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端正入党动机,了解入党条件和入党手续,做好接受党组织任何考验的思想准备,在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创造入党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二)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做好考察材料的撰写和有关表格的填写工作。

(三)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工作和学习的情况,以及对其培养教育的情况,接受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工作,提出下一步工作的设想和建议。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所培养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五)接受党支部指定或所培养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已确定为发展对象)本人的请求,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六)在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三、坚持党员联系党外群众制度

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每个党员联系12名党外群众。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应重点联系党外学生骨干和重点培养对象。党员应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及时了解联系对象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为他们排忧解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四、党员联系班级寝室制度

学生党支部应根据各自特点、优势等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安排或自愿结合的方式,负责联系一个或几个学生班级寝室。

联系班级学生寝室重点是行为训导。具体要求做到:①每月深入学生寝室至少一次,每次都要有所收获,不要留于形式,并做好深入寝室的原始记录;②每学期要与所联系的寝室每一位同学至少谈话一次以上,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③掌握所联系寝室同学的学习情况,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并且在专业学习和人生规划方面给予指导,帮助他们制定具体的目标,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和就业观;④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督促他们搞好寝室卫生;⑤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尤其是学习有困难、心理有障碍和经济有困难的同学,有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

五、坚持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制度

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等项工作中,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召开群众座谈会,分别征求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党员个人或发展对象的意见。

党支部在重大节日纪念活动中,根据情况,召开有党内外群众参加的群众座谈会,了解群众对国家大政方针以及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看法和意见,听取对本院、校工作的建议。党支部在部署、完成本单位重要任务,或者在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专题工作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有关要求,采取必要的个别访谈和群众座谈会的方式,了解掌握情况,征求群众意见,达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改进工作和学习的目的。参加群众座谈会的人员可视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以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由党支部确定。会议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由党支部指定的正式党员主持。

六、每个有联系任务的党员,每季度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汇报一次情况,党支部每学期组织一次检查,每年开展一次经验交流,并适时对联系对象进行调整和增补。
         七、党员联系群众、联系学生班级寝室,作为党支部考评党员、上级党组织考评党员和党支部、评选优秀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内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