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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学院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12   浏览:

为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加强我院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指示,领导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抓好党委一班人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党委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加强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党员和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努力工作,廉洁奉公。

四、定期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检查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五、抓好本单位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六、积极配合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的考核、任用工作,如实反映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七、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班子成员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并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九、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评先创优结合起来,将党风廉政情况列为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党风廉政建设搞的不好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十、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和处理。